南昌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规范第三十一条有效农贸市场内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和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