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规范第二十九条有效农贸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有权拒绝不合法的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