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荣誉市民条例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