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在大上清宫遗址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建设污染大上清宫遗址及其环境的设施;

(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及大上清宫遗址安全的物品;

(三)殡葬、祭祀活动;

(四)其他可能影响大上清宫遗址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地方法规 ·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