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建设用地供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土地权利清晰;

(二)安置补偿到位;

(三)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明确;

(四)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法定要求;

(五)动工开发所必需具备的其他基本条件。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