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宜居环境第五十一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全社会范围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文化和诚信文化建设,营造亲商重商助商的文化氛围。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