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电话,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