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章 监察方式与实施第二十条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日常巡视检查应当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的范围和主要内容。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2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