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村民委员会定期开展危房排查、治理,对残破、倒塌墙体等进行清理,规范宣传栏、广告牌、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外机等设置和安装,保持村庄公共空间安全、有序、美观。

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