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鼓励开展秸秆利用、垃圾发电等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科技化水平。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