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委托具备条件的专业服务单位对厨余垃圾进行集中运输、处置;鼓励有条件的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和农村村民采取生化处理等方式就地处理厨余垃圾,处理方法应当符合环保要求。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