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在铁路安全信息采集、安全监测、安全防护、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充分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铁路安全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建设数字安全保障体系。

鼓励铁路安全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大数据安全管理、大数据安全分析、数据安全可视化等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