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