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露天焚烧秸秆举报制度,鼓励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举报。受理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地方法规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