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出租人、承租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