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抵押第三十条有效已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抵押人如需对房屋翻建、扩建或者改变用途时,应当对抵押合同的内容作相应变更,并到原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变更登记。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