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 网格和网格员第十条有效兼职网格员协助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开展工作,可以由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志愿者等担任。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