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通行条件第二十九条有效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视线不好、道口较多等易发交通事故和经过集镇、乡村居住区的路段,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必要时改建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维护。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