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第六条有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应当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6月1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