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工程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南水北调工程应当依法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公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