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应当贯彻教育优先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依法管理原则,保障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相适应。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