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中小学校,是指实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等学校。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