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四章 配建和移交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改造以及其他居住区项目建设,应当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要求统筹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