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严格监管、协调发展的原则,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突出地方民族文化特色,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