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旅游的规划建设、资源保护与开发、旅游活动、经营服务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