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车辆物资保障,合理调整公路交警中队布局, 2个乡镇可以设置一个中队,每个中队不少于2辆巡逻警车。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交管部门在警力部署、勤务安排、警务保障等方面应当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大上路巡逻执勤执法力度。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