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条有效民政部门应当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引导文明瞻仰、祭奠和祭扫活动。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0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