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倭肯河沿岸餐饮项目布局,禁止在重点保护河段河堤、河滩、堤坝等水工建筑物范围内经营餐饮项目。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责令现有的餐饮项目经营者限期关闭或者搬迁,并依法予以补偿。

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排入河流。

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