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公平就业第四十四条有效各民族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依法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