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倡导第十八条有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鼓励按需适量点餐或者取餐,践行"光盘行动"。推进文明健康用餐,拒食野味,使用公筷公勺,推行分餐制。餐饮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节约、文明健康用餐提示,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提供公筷公勺和打包服务。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