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旅游景区、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旅游厕所。

旅游景区内经营场所的厕所应当免费对旅游者开放。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