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对在公共交通治安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