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古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古城保护机构和相关部门按照安全规范、文明有序、干净整洁、便民利民的要求对铜仁古城进行管理。古城保护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运用铜仁市大数据平台,建立包含保护名录、历史文化、业态项目、旅游活动、消防安全等内容的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古城管理工作智能化水平。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