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来本省创新创业、符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各级人才项目引进条件的华侨,可以同等享受人才项目的优惠政策待遇,获得相应的工作待遇和生活条件保障。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