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苗医药发展条例第七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在苗医药运用、保护、传承、传播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向国家捐献苗医药珍贵文献、特效治疗方法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