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自治机关推进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和科学普及体系,加大科技投入,普及科技知识,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广转化先进科研成果,鼓励和扶持民办科技产业发展。鼓励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

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