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五十三条有效自治机关应当加强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科学制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促进教育教学创新发展。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