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五十二条有效自治机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保障和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自治州鼓励城镇教师、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任教、支教。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