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金融第四十三条有效自治机关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增强实现基本财力保障能力。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