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州加强畜牧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现代生态畜牧水产养殖业,建立和完善疫病防治、良种繁育、饲料和畜禽水产品的综合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