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基本养老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应当完善基层用药管理制度,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为老年人治疗常见病、慢性病用药提供方便。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