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实施《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具有地方特色、适宜普及推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