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有效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做好人口服务基础信息共享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