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由宗教事务部门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房屋、构筑物的,由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