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道路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帮助下,建立村道管护群众组织,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