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道路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城乡道路包括城市道路和农村公路。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公路是指县道、乡道和纳入农村公路规划的村道及其附属设施。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