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城四家子城址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址保护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并建立检查记录档案。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