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在旅游方面,应当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信仰;

(二)遵守景区秩序,爱护景区设施设备,服从引导和管理,理性表达个人诉求;

(三)爱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持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