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第十六条有效在旅游方面,应当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一)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信仰;(二)遵守景区秩序,爱护景区设施设备,服从引导和管理,理性表达个人诉求;(三)爱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四)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持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