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第四章 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第二十六条有效禁止在凤凰山公园内进行开垦、采矿、采石、挖沙、采土或者新建、改建、扩建坟墓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以及损害生态系统完整性的活动。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