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第四章 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第二十七条有效凤凰山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开展松材线虫、白蚁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调查,加强对从外调入的松木材包装材料和绿化苗木的复检工作;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应当及时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凤凰山公园内开展植树造林和生态修复,应当合理搭配树种,营造混交林,丰富生物多样性。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