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凤凰山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开展松材线虫、白蚁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调查,加强对从外调入的松木材包装材料和绿化苗木的复检工作;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应当及时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凤凰山公园内开展植树造林和生态修复,应当合理搭配树种,营造混交林,丰富生物多样性。

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